“一次漂亮的开庭,一句当事人的认可,一个迎刃而解的法律问题,都会令我感到快乐。这种快乐的来源就是对检察事业的热爱。”
——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高峰
“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高光时刻’。它不一定伴着万众瞩目的赞赏和功勋卓着的奖项,更像一个水滴穿石的过程,厚积而薄发。”面对记者的采访,入围今年“全国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高峰谈起自己的感触时依旧淡然。
在高峰看来,所谓的“高光”,其实都是由很多细小的“微光”聚集而成。他说,“这其实代表了平凡人经历奋斗、考验后,超越自我极限的一种奖励。虽然不是每一段经历都会迎来‘高光时刻’,但只要追求极致,沉心积累,敢于清零,属于你的‘高光时刻’总会到来。”
细细品味,记者试图挖掘高峰背后蕴藏的故事,找寻他口中独有的“微光”。办公室里一整柜的法律专业书籍或许是最鲜明的注脚。“滋味和学问都在这宝库里呢。”面对记者的追问,高峰脸上露出了笑容。看得出,对检察工作,他一直有着不曾停歇的热爱。
直面公平正义的磨砺
在知乎上,有人提出一个话题:“成为检察官是一条怎样的道路?”话题很热门,跟帖众说纷纭。但最贴切的回答者,应该是检察官本人。记者试着在全国模范检察官高峰身上寻找答案。
时间回到2004年。参加检察工作第五年的高峰,以公诉人身份出现在备受社会关注的温州中银大厦烂尾楼渎职案庭审现场。这是他独立办理的第一起要案,一桩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的金融系统渎职腐败案。
“渎职的认定和证明向来较难,公开审理时必须有充分扎实的证据来揭露和证实。”说到这起案件,高峰记忆犹新。第一次办理涉案金额如此高、社会影响巨大的案件,面对众多记者的“长枪短炮”,上庭时的心情其实很紧张。“证据是否确凿,法律论证说理是否透彻,通过公开审理接受公众检验,既是对案件办理质量的检验,也是对公诉人司法形象的历练。”他边默念边给自己打气,没过多久便调整好情绪进入了状态:举证环节有理有据地阐述指控依据和理由;辩论环节根据被告人的法庭表现和律师辩护意见,临时调整发问内容……年轻的高峰,用沉着和冷静给自己“第一次”办理大要案画上圆满句号。
务实、笃定、有条不紊,其实都来自于他的充分准备。“只要证据确实、充分,法律就是我们最大的底气。”面对记者,他神情自若,语气坚定。
2018年8月24日,“乐清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引发社会强烈关注。“起初舆论几乎一边倒,指责公安接处警不力。”面对舆论压力,高峰坦言“有些焦虑”。“但是,即使演化为社会公共事件,一个案子的定性和效果,还是要看事实和证据。”案发第二天,高峰就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情,从犯意转换角度,引导公安机关查清核心事实、关键证据和有关细节,完善固定证据链,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只用了十几天。庭审最后,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这些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大要案的依法妥善办理,给高峰的检察生涯留下很多记忆深刻的瞬间。难忘的其实不是案子本身,而是对案件细节的专注。因为百分之一的疏忽,就可能带来百分百的不公正。凭着这份对公正的笃定追求,高峰办成也办好了许多疑难复杂案件。
宝剑锋从磨砺出,奋战公诉一线20年,我们一路见证他对公正的坚守——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起,无一错案。
遵从法律理性的执着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才能带给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近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潘某等7人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高峰指导办案的同时,注重将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与诉源治理相结合,让犯罪嫌疑人实实在在地看到认罪认罚从宽的幅度,并要求在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退还违法所得、预先缴纳罚金,将认罚行动落实在起诉前,并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随后,该案6名犯罪嫌疑人相继退款355万元,并预缴罚金82万元。签署具结书后,检察机关对该6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
办案效果的凸显,得益于一以贯之的“较真”和“执拗”。作为温州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峰对此有着自己的理解。他说:“办理涉黑恶案件,必须着眼于细节、标本兼治。”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峰带领团队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他建立了“六个一”工作机制,即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一个专业指导组,针对重大敏感黑恶案件逐一跟踪指导,逐一备案审查,逐一跟庭听庭,逐一评查总结,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指导重大黑恶案件,出台《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关于黑恶案件质量管控的指导意见》等制度,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平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浙江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通过走访现场、核查账目,提出45条补充证据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补侦,将犯罪数额从3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由温州市检察院支持抗诉、浙江省挂牌督办的金某等人涉黑案,4名被告人被二审依法改判,该案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浙江省首例抗诉改判涉黑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千头万绪,难度可想而知。但高峰一旦投入,就沉浸其间,并且乐在其中。“工作就像爬山,过程很辛苦,有时也枯燥。但爬到山顶后,身心都非常愉悦,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在高峰的带领下,2018年以来,该院第一检察部先后获得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坚守如磐初心的热爱
今年5月,高峰受邀为温州大学法学院大一新生线上讲一堂法律职业观察与体验课。在互动环节有学生向他提问:“专业选得好,年年像高考,当一名检察官是不是很辛苦?”电脑屏幕前的高峰稍加思索后作答,成为检察官确实不容易,但这种感觉是辛苦吗?并不是!他面向镜头,眼神坚毅,“因为我喜欢当一名国家公诉人,一次漂亮的开庭,一句当事人的认可,一个迎刃而解的法律问题,都会令我感到快乐。这种快乐的来源就是对检察事业的热爱。”
热爱,初心如磐。他20年如一日,从热爱的检察工作中汲取“营养”,同样,也大方“滋养”着身边一众亦师亦友的同事。《奔涌吧,后浪》里有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不只是我们在教你们如何生活,你们也在启发我们,怎样去更好的生活。”高峰告诉记者,第一次看到肖战事件,对同人文化还云里雾里搞不清,办公室的小年轻已将其中的法律焦点问题讲得头头是道了。他乐于和年轻干警交流,也有了很多收获。
正是这样的平易近人,让身边的同事觉得,高峰并不是一位“高处不胜寒”的遥远榜样,而是一本“接地气的检察实务教科书”。“他博学亲和,特别爱让我们接触新知、勤加练习。”同事眼中的高峰就像是一位老师,稍显啰嗦但更觉贴心,“他经常会给我们组织公诉沙龙,规模不大,20几个人聚在一起,探讨的都是业务话题。”
作为部门的负责人,高峰深知肩上的责任。他积极谋划举办公诉业务竞赛、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组织公诉沙龙、公诉实训、庭审观摩评议等活动,以角色扮演、实战对练的形式,寓教于学、学用结合。在这样的氛围里,该院公诉部门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
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20年栉风沐雨,20年砥砺前行,渡学海无边,攀正道绝顶,抒壮志凌云,他无问西东,始终孜孜以求。
山高,人为峰。他是高峰,身上闪耀着无数的“微光”。
(本报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张露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