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志祥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通报4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台、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新法制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中国江西网、江西晨报、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抚州广播电台、抚州全媒体中心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建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在线索收集、调查核实、出庭诉讼、裁判执行监督等办案环节,形成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5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1件。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共5件,其中时某、黄某某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系江西省首例,该案已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并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54件,其中向法院提起诉讼31件,处于公告阶段18件,因整改到位终结审查4件,未批准起诉1件。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7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38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90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4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43件,“等”外领域案件52件。截至今年5月底,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中,除未到期的51件外,行政机关整改到位506件,逾期未整改的10件,整改率为98.06%。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截至6月22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线索1件,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发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9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涉及口罩等防护物资、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弃物处置及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等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时,充分发挥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林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阻断野生动物非法狩猎、交易、运输等渠道,取得了初步效果。
二、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开展“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及饮用水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份,督促有关单位关停污染养殖场6家,清理生活垃圾、固危废物15吨,恢复被污染土地、水域面积40公顷,保护饮用水源地29处。今年4月7日,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在抚河水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砂,严肃查处非法围湖占地、乱堆乱弃、乱搭乱建等行为;2019年9月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医疗废物监督领域向卫健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对82家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了整治,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资溪县人民医院在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投资220万元,确保医院排污达标。
三、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助力打胜人民群众“保胃战”
2017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90件,已督促行政机关整改186件。2019年6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重点部署开展三个小专项活动: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的食品农产品安全专项监督;网络餐饮生产经营活动专项监督;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2019年9月,与市市监局联合印发《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相关监督案件74件,其中饮用水安全类34件,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类13件,销售不符合食品标准类6件,医药安全类5件,网络餐饮加工违法类2件,保健领域违法类1件,农贸市场违法类2件,速冻行业违法类1件,其他类10件。
四、聚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监督,助力打准国有财产保护战
2017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共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约9亿元。其中,南丰县检察院在办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中,依法督促县国土部门对一宗拖欠1490万元出让金的土地出让问题履行监管职责。因发出的检察建议未得到落实,2019年3月15日,南丰县检察院向临川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开发商自觉缴清了土地出让金。加大对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水资源费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市检察院督促市人防办和市城管局收回企业欠缴的人防易地工程建设费190万元;资溪县检察院督促水利、住建等部门追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共计400余万元。
五、探索“等”外公益诉讼,助力打响公共利益保卫战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消防安全、公民信息保护、校园及周边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领域开展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2件。其中,黎川、南城、乐安、金溪等地针对学校门前道路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及消防安全等问题进行了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消除各类公共场所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东乡、金溪、广昌等地办理了13件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加强对烈士陵园和纪念设施的修缮维护和监管保护,确保革命遗址气氛庄严肃穆,扞卫英雄烈士尊严,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
来源:抚州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