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从本月起,举办服务“六稳”“六保”系列新闻发布会。
今天,
服务“六稳”“六保”系列新闻发布会
首场拉开帷幕!
聚焦江西的“母亲湖”——鄱阳湖。
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有智介绍江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努力增进民生福祉的工作举措,并发布8个典型案例。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胡燕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江西站、央广江西站、中国新闻社、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凤凰网、江西都市频道、江西广播电台、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新法制报、江南都市报、江西晨报、中国江西网等14家中央及省内媒体应邀出席。
今年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鄱阳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切入点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
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鄱阳湖及江西省“五河一江”流域水环境、岸线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和湿地、饮用水源地等领域,针对非法排污堆废、非法采矿采砂、非法侵占岸线水域空间、非法猎捕和捕捞、破坏森林和湿地等突出问题,共立案186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91件,提起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2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服务大局
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水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办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领域案件63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5处,保护被污染水域面积417.5亩;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农用化肥农药污染、集约化养殖污染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监督力度,立案146件,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养殖场28个;聚焦工业污染、危固废物、生活垃圾违法堆放处置,立案488件,督促进行土壤修复治理,保护被污染土地162.31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固废、危废及生活垃圾16429.49吨。
严守生态红线和耕地红线,针对违规砍伐林木、占用毁坏林地,立案439件,督促行政机关责令行为人补种、赔偿或代为补种,修复被毁林地1444.83亩,提高流域植被覆盖度。针对流域内砂石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问题,立案170件,督促整治违法采砂采矿以及开采后矿山复绿不及时行为,规范砂石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落实禁捕退捕和野生动物保护要求,组织各地对非法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开展集中监督,对禁捕退捕、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中的怠于履职或者监管漏洞提出督促履职、加强监管等方面的检察建议138件,督促查获收缴非法网具、禁用渔具832件,集中封存重点水域、岸边的渔船12艘、网具25件,清理整治“堑秋湖”15个。注重与刑事检察职能相衔接,对非法捕捞捕猎、收购销售水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涉嫌刑事犯罪的,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形成有力警示和震慑,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6件,追偿修复生态费用40万余元。
司法理念
始终坚持以新理念为引领,落实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定位,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支持、衔接、激活和推动的作用,实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综合治理的深度融合。发挥好诉前磋商与诉前检察建议等程序优势,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已到回复期的案件,98.7%在诉前阶段得以有效解决。
机制建设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专项活动中的难点问题,优化线索发现机制,破解案件来源不畅问题;坚持专项监督工作机制,引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部署开展特定领域的专项监督活动;落实“回头看”常态化机制,持续跟进监督,把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推行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省市院带头办案;与相邻省、市、县检察机关建立区域协作机制,齐心合力加强跨区域一体化保护,共同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协同共治
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会签相关机制、开展联合执法;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力争就检察公益诉讼的实体与程序问题统一认识,规范案件办理;全面推广圆桌会议、公开宣告送达、公开听证、举报奖励等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云庭审”、专题电视节目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提高工作知晓度与参与度,提升全社会公益保护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