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与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34 人,其中行政编制 34 人年末实有人数 56 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 1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71.34万元,较2017年增加41.27万元,增长3.5%;本年收入合计1171.34 万元,较2017年增加41.27万元,增3.5%,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社保、检察绩效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70.89万元,占 99.96%;其他收入 0.44万元,占 0.04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002.6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02.62 万元,较2017年减少213.03万元,下降 21.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源节流,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97.51万元,占 89.5 %;项目支出 105.11 万元,占 10.5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99.93 万元,决算数为 1002.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99.93 万元,决算数为 1002.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与中央政法装备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97.0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732.49万元,较2017年增加58.26 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员额工资调资,检察官绩检察绩效比上年增长,奖励性工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9.38 万元,较2017年减少45.3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开支减少,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部分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7 万元,较2017年减少64.37万元,下降 496 %.
(四)资本性支出2.40万元,较2017年增加1.91万元,增长389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2.82 万元,决算数为 14.59 万元,完成预算的 3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13.4万元,下降 92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23 万元,决算数为 1.34 万元,完成预算的7.7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7.82 万元,下降583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经费控制严格,公务接待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2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万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5.59 万元,决算数为13.25 万元,完成预算的51.7 %,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 5.59万元,下降42.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数量减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8万元,降低30.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控制严格,公用经费大大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5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县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为保障检察院日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
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
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
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