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现有党员19人,下设三个党小组,第一党小组5人,主要为办公室人员;第二党小组7人,主要为政治部人员;第三党小组7人,主要为综合业务部人员。
2021年3月抚州市妇联向区检察院政治部颁发“巾帼文明岗”荣誉奖牌;2021年4月获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学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党史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2021年6月被临川区直属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认真开展组织生活
第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为主要内容,按期缴纳党费,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加强党员日常考核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牢固树立“党建+”理念
严格对照区委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院三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对标对标开展自查工作,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等。以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目标,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把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创建了保障律师合法权益这一“党建+”品牌。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安排专人负责,提供阅卷服务;充分发挥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服务功能,通过网上预约节省时间,更加便捷高效;为审判阶段的辩护(代理)律师提供阅卷服务,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第一党支部以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参加挂点扶贫镇龙溪镇山下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利用周末时间开展凤岗河湿地公园环境美化活动,走进附近中小学开展书籍捐赠活动等。同时支部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走进社区、挂点村、学校、企业开展防范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讲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引导教育群众知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