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多年来,他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始终把忠于法律、公正执法作为自己的内心追求,保证了所办案件无一件错捕、错诉。
李凯在第六届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公诉能手”称号;并于2021年6月被临川区直属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离开政治讲业务,业务工作就缺乏一个贯穿其中的灵魂。从检8年多来,李凯从检察官助理到员额检察官,始终把“为人民服务”这一终极目的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近年来,在一系列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李凯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第一位,通过上级检察机关以及院内开展的视频学习、业务培训学习、“三会一课”以及主题党员日研讨学习等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学习,不断加强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从事检察工作8年多来,李凯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无一件冤假错案。
2018年7月,震惊全国的宜黄陈氏兄弟涉黑案(代号为“7.12”专案)立案侦查。同年9月,李凯被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抽调加入专案组,提前介入工作期间,李凯严格按照时间表的规定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充分遵循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严把案件的事实关、程序关,在提前介入阶段,共计审查案卷50余本,提出补侦意见150余条,有条不紊地完成了提前介入工作。
2019年1月,李凯作为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组主办人员投入到审查起诉的整个过程。面对多达379卷的案件,李凯并没有退缩。为了不给院里增加负担,李凯一人承担了前期案件的审查工作,在办案组所在地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6个小时以上,有时甚至通宵达旦,凭着这种敬业奉献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李凯完成了全部案件审查工作并将该案移交人民法院起诉。庭审现场,李凯用事实、法律和证据坚定地扞卫起诉书的指控,得到了上级院和旁听人员的一致好评。
坚持依法公正办案
“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身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李凯深深懂得“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这个道理。每接手一起案件他都要认真审阅证据几遍,仔细倾听犯罪嫌疑人的辩解、辩护律师的观点及被害人的意见,坚持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努力做到不放纵一个犯罪份子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2020年,李凯在办理田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一案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多次前往案发现场查看,仔细询问证人,反复推敲案情细节,多途径查找线索,揭穿了被害人丈夫田某的谎言,最终,因“意外事故”案发的田某被依法提起公诉,在完整规范的证据体系支持下,该案被告人田某被临川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得知被害人因案致重伤一级,生活陷入困境后,李凯又与本院司法救助部门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救助被害人10万元,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该案被“江西检察”收录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