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宁同志出生于1963年12月,中共党员,是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普通干警,也是一名光荣的退伍军人。
一直以来,他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也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获得红十字会志愿者一级星章、抚州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优秀队员”等荣誉称号,纪念汤显祖逝世400周年活动“突出贡献个人奖”,成为了群众心目中的“贴心人”。
他是同事的“好师傅”。作为一名驾驶员,他以“严守规章、安全第一”的观念,不惧烈日酷暑,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认真完成单位交派的驾驶任务,未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作为一名有多年丰富驾驶经验的老司机师傅,同事们总爱向他咨询驾驶车辆方面的问题,他都会热情答疑解惑,更会主动给开车新手陪练。在检察院工作了十多年,人人都爱称他“刘师傅”。
他是社会的活雷锋。 “要真正走出灾难,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只有凭借人与人相互搀扶才能对抗灾难。”谈起加入抚州蓝天救援队的初衷,刘庆宁激动不已。2014年,已经年过50的他,在听到抚州蓝天救援队要成立的消息时,他毅然决然加入这个公益组织,把自己的节假日用来奉献社会。他积极学习救援知识,2015年获得了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员证,2016年获得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证。
2014年以来,他在蓝天救援队参与了敬老院送温暖、小学送书送物、中石化油库及输油管道泄漏事故处理等公益活动,坚持为别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他是公益的带头人。“献爱心不是一定要做出很伟大的事,只要在别人有需要或在无助的时候,你能伸出友爱之手。”刘庆宁总是跟家人和同事这样说。节假日时他也总是作为文明志愿带头人,组织单位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出行劝导等活动。在临川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他积极向居民发放创城宣传品和宣传册,积极组织单位志愿服务队对街道卫生、陈年垃圾进行保洁清理,真真切切地成为环境整治工作的好帮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他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下沉社区下沉街道,风雨无阻、任劳任怨。
刘庆宁同志作为一名退伍军人,他心中始终秉持着一种信念——“虽然阵地变了,军人的本色不能变,制服换了,但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未改”,他就是我们身边“最美退伍军人”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