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吴娟、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李凯2名干警因在工作当中表现突出,分别荣获临川区“政法英模”、抚州市“政法英模”荣誉称号。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吴娟
198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该同志自2009年考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政治部、原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办公室、刑事检察部等多个岗位锻炼,十多年工作如一日,爱岗敬业,执法为民,主办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1100余人,其中被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抽调办理宜黄陈氏两兄弟等人涉黑案、南丰桂氏四兄弟等人涉黑案等一些重大案件,扎实推进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该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员额检察官”,并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临川区“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李凯
198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检察官。
该同志从事刑事检察工作8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八百多件,无一件冤假错案,先后参与办理宜黄“7.12”专案并担任该案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分案主办检察官、办理了原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邓某受贿案、田某故意杀人案等一系列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案件,其中田某故意杀人案被《江西检察》收录为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法制在线》栏目、《新法制报》、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第一批“新时代检察故事汇”6个拍摄选题之一。
2020年,该同志在第六届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公诉能手”称号;2021年6月被临川区直属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2年2月被抚州市政法队伍教育领导小组评为抚州市“政法英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