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瑶
女
1992年2月出生
中共党员
现任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该同志以勤恳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较真”的工作状态,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连续五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连续四年在院里被评为“优秀检察官助理”。
保持一颗为民初心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2015年进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来,她从检察官助理开始学习办案,辅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460余件,到2020年8月正式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达250余件,虽办理的案件都不是惊天大案,但她工作中总是“较真”,她总是说:“再小的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我们办理的是别人的人生。”所以她总是尽可能把案件所涉及的每一条法律都掌握,把每一个量刑情节都考虑,把每一条情理都融入,把每一个细节都汇报。依法办案的同时,你总能从她办理的案件中看到法律的善意得以彰显,让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她在办案中始终保持着一颗为民心,让每一位公民都能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持一颗敬畏心
“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法律必须被敬仰、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而法律人的信仰就是良法与善治。但公正司法的干扰不仅来自金钱与权力,还有人情和关系。在司法办案中,她始终注意检察办案的底线,把握尺度,守住底线,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坚守“立法为公、司法为民”的从检初心,不做人情与关系的绑架者和法律的僭越者,做法律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保持一颗奋进心
“时间属于奋进者,历史属于奋进者”。她在办案工作,从不畏难,始终保持一颗奋进心,肯学愿干,在遇到办案难题时,总是虚心向领导和有经验的同事请教,在工作之余也紧抓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提高自己的办案技能。除了办理普通刑事案件外,还主动加入多个涉黑涉恶案件专案组,如刘某某涉黑案件专案组、周某某涉恶案件专案组等,也参与到多个涉众型疑难案件的办理,如付某某、肖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许某某等人电信诈骗案等。该同志从检七年来,默默奉献着,在无数的细节和点滴之中,用一颗奋进心书写着自己对检察工作的挚爱与忠诚。
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干警,该同志始终坚守“检察三心”,用不忘人民的初心、踏实肯干的态度、勇于创新的思维、不畏艰难的斗志,踏实走好自己的青年检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