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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警协作 守好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安全门”
        时间:2023-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多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在宾馆、酒店内。2023年2月16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治安大队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临川辖区内10家宾馆开展未成年人入住宾馆“五必须”专项检查活动。


        联合检查期间,检察官及公安民警重点检查了宾馆内是否在显着位置摆放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标识牌、是否张贴警示海报,并详细查看了宾馆入住登记台账、电脑平台信息录入系统,后向宾馆负责人员、前台工作人员询问核实,了解其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具体流程、宾馆经营者是否知晓“五必须”规定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宾馆前台工作人员不在岗、未成年人入住信息登记不规范、访客信息记载不完整、“五必须”规定未在显着位置张贴等情形,督促从业人员限期整改到位。

        随后,检察官召集了宾馆经营者、前台工作人员现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重点讲解了公安部“五必须”规定、强制报告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预防的重要作用,以及不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可能会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宾馆从业人员增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切实防范宾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守好未成年人入住“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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