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扎实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法律监督职能,近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采砂行业船舶污染,深入崇仁河各采砂点进行线索摸排和调查。
经调查发现,部分采砂点采砂船、运输船的发动机等机器设备裸露在外,布满油污,没有任何污染防护装置,存在溢流船外、污染河道的风险。同时,部分采砂点虽设置了污油储存柜,用于收集船舶残油废油,但残油废油转运、处置记录存在缺失、不规范等问题。
布满油污,没有任何污染防护装置的发动机
针对发现的问题,崇仁县检察院及时与相关监管单位取得联系,通过磋商会谈、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充分履行船舶污染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采砂船舶污染防护工作,完善船舶污油转运、处置等流程,切实消除河道污染风险。
下一步,崇仁县检察院将围绕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强化跟踪问效,与相关职能单位共同推动采砂船舶污染整治,保护内河水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