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条鱼儿“排着队”,沿着滑道进入河道的碧波之中。7月1日上午,在抚州市临川区抚河东临大桥段,273万尾鱼苗通过增殖放流被放归河道。据了解,当天增殖放流的鱼类共有两种,其中,鲢鱼苗173万尾、鳙鱼苗100万尾。这是抚州市临川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区司法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就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共同提升抚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有益探索和尝试。
2020年以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建议有关单位积极履行渔业资源的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河道的联合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活动,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明显好转,禁渔退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大力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为构建临川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非法捕捞行为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近年来,临川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落实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计划,积极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按照“谁侵害、谁修复”的原则,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用于修复抚河渔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