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报案,我被骗了!”
一天,在金溪经营一家房产中介的吴女士向金溪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一名自称公司高管的徐某骗了。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2021年7月说起。
那天,吴女士在店里营业。这时,一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也就是本案的主人公徐某来到店里。二人寒暄后,徐某告知吴女士自己在福建某地做房地产生意。吴女士问起徐某是否买了房,徐某答“没有”。吴女士便说起正好有套房要出售,问是否有意愿购买,徐某称需要购买。
午饭过后,二人便来到某小区。在吴女士撮合下,徐某最终愿意以110万元价格买下某商品房,并且承诺一次性付清。
价格谈妥后,徐某自称自己是公司财务总监,每月1号才会发工资,月底才能转账。吴女士信以为真。此时,徐某称手机在助理那,自己身上也没有现金,让吴女士给点钱给他用。吴女士便给了徐某350元现金。第二天,徐某又来到店里,称自己没钱用,让吴女士买几包烟。吴女士买了烟后,又拿了一些现金给徐某。
这时,吴女士和同事聊天时谈论起别墅。
“有别墅,你怎么不带我去看别墅”。徐某听到吴女士谈论起别墅时责备吴女士没有将别墅房源介绍给她。
吴女士觉得徐某有很强的经济实力,便将有别墅房源的刘女士介绍给徐某。而后,几人便前往某小区看别墅,期间,徐某多次向吴女士展示一张1600万元的银行存折,并称已将1600万元转账给吴女士提供的账户,可以随时扣款,且提供了凭证。
在双方就别墅价格谈妥后,徐某提出“穿皮鞋好热,你去跟我买双网鞋”,二人便来到某鞋店买了一双价值307元的网鞋,吴女士出了300元,徐某自己付了7元。之后,徐某又提出买车,并送给吴女士敞篷宝马轿车。二人来到某车行,预定了两辆价值二百多万元的轿车。期间,车行还将一台苹果手机供徐某使用。
此后,吴女士与车行老板多次催促徐某转账,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截止案发,徐某以各种理由骗取了吴女士、刘女士等人6000元钱。
原来,徐某2021年7月前往福建某地承包工程,在得知承包工程需要各种建筑资质后,徐某便伪造了建筑公司营业执照、印章等。在得知承包工程需要大笔资金,徐某又伪造了1600万元的银行存折。承包工程失败后,徐某在返回的途中,路过金溪,遇到了多年未见的朋友吴女士。便有了上述行骗事实。
经公安机关侦查,徐某并没有开办企业,也未担任高管。徐某在购房过程中展示的证件、存折等均系伪造。而早在2000年,徐某就曾因犯诈骗罪被东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8年,又因犯诈骗罪被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去年6月14日,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徐某移送金溪县人民法院起诉。6月22日,法院判处徐某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