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个新时代的好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心中装有百姓,谢谢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孔德雨的办公抽屉里,一直珍藏这一封简洁的来信。对于孔德雨来说这封信特别有意义。
事情从2021年9月的一天说起。那天一早孔德雨来到办公室,就看到桌上有一封写给他的信。他有点纳闷:互联网那么发达了,谁还写信呢?展开一看,原来是莫婆婆写来的,信中有一句:“心中装有百姓”六个字,让他瞬间共情,那是他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者的初心,也是他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的最好注脚。
法外有情 情暖民心
莫婆婆的事要从2018年说起。
那年的2月11日,已经临近春节, 80多岁的莫婆婆走进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大声诉说她的委屈。
据她描述,原来的工作单位南宁某食品公司在1986年10月为她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她直到2012年才发现,自己领取的退休金只是原月工资的75%。到公司一问才知道,当年公司给她办的是病退。更不可思议的是,公司还给她出示了退休报告书,但那份退休报告书根本不是她亲笔所写,而是公司当时为了让她以病退方式退休而指使工作人员做的虚假申请。
于是,从2013年开始,莫婆婆就以公司为对象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但因超过仲裁申请时效而先后被驳回。2016年,莫婆婆又以公司的工作人员假冒其签名为由,对该工作人员提起侵权之诉。法院认为,莫婆婆该次起诉属于重复提起诉讼,遂驳回了她的起诉。于是,莫婆婆便来到检察院申请诉讼监督。
一接到莫婆婆的案件,孔德雨马上详细审查了她提交的所有材料,不厌其烦地在法院、公司、社保等单位来回奔波,了解情况,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提供意见和建议。最终,孔德雨认为法院处理并无不当,没有办法支持莫婆婆的监督申请。
莫婆婆虽然无法接受案件的处理结果,但十分认可孔德雨的工作态度和诚心。孔德雨进一步了解了莫婆婆的家庭生活情况,根据司法救助政策联合控申部门一起对莫婆婆开展了司法救助工作。
“当事人绽放的笑容或如释重负的感慨,是我努力工作的动力和保持真诚的源泉。”孔德雨深知,诉讼监督处理的案件,绝大多数无法支持当事人的申请,但却可以通过司法救助给他们提供帮助,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在给他们分忧解困的过程中传递司法温度。
雷锋名誉不容亵渎
2019年,马山县白山镇的一家五金店销售印有雷锋肖像的机电产品,店面的招牌上还印了雷锋烈士的肖像。
商家的这一行为涉嫌侵犯雷锋同志的肖像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年8月,马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这起案件线索提请移送至南宁市人民检察院。
孔德雨担起了主办案件的重任,并立即展开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多次往返南宁市区和马山县调查取证。为了及时固定证据,他还购买了印有雷锋肖像的机电产品。
马山县的商家说,这些产品是南宁经销商推销给他的,平时都是通过电话联系送货,并不知道经销商在南宁的地址。为了不打草惊蛇,孔德雨和同事顶着高温天气,跑了多家工商登记机关和南宁辖区所有的大型五金机电商城,摸排到南宁的经销商和另一销售商。及时调查取证后,他们又马不停蹄地先后奔赴湖南长沙和辽宁抚顺,从当地纪念馆取得了雷锋照片、雷锋生平年表以及相关证明等证据材料,解决了产品外观肖像就是雷锋照片的法律认定问题。
于是,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呼应诉讼。2019年11月20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四被告应该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办案的过程中,孔德雨还创新工作方法,邀请本地经销商代表共同观看《雷锋》影片,并将影片资料刻录成光盘邮寄给外地的生产商。经过多次沟通交流,被告方加深了对雷锋事迹的了解,也对军人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表示以后要以正确合理的方式热爱英雄崇尚英雄,共同维护英雄的美好形象,并希望通过向退役军人捐赠的方式弥补侵害英烈权益的过错。为此,孔德雨又积极联系南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南宁市慈善总会,最终促成了被告方的定向捐款3万元,用于退役军人的帮扶解困。
持秉公心匡扶正义
“我们来感谢孔德雨,感谢你这些努力给我们办案的检察官。”
“是啊,如果不是你,我们家的土地就要不回来了。”
2019年4月18日,原本庄严肃静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厅传来阵阵笑声。两位老人喜笑颜开地给检察院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依法办案,廉政监督”八个字。
两位老人姓李,是一对姐弟。2017年4月,他们满怀委屈和怨气来到检察院,要求诉讼监督。他们的父亲在1958年的时候准备把武鸣县城的一块宅基地卖给黄某一家,并签订了契纸。后因黄某未付款,双方又注销了该契纸,李家重新领取了一份契纸,但宅基地一直由黄家占有使用。直到2011年,黄家准备办理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属证明,李家才要求黄家归还宅基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一方主张是买卖,一方主张是出借,关键证据只有两张发黄的契纸。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家要回宅基地的诉讼请求。
这是一个相当棘手的案子——案情太过久远,有些当事人、了解案件的人员已经不在世,当时的规定也不够完善或失效了,加上证据的证明力具有不确定性,且黄家在诉争土地上已经占有使用近60年,抗诉改变的难度较大。
一接到该案,孔德雨就依法调阅原审案卷、行政机关的登记档案,并询问当事人和进行现场勘查。他还专门学习了两本有关土地案件办理方面的书籍,查阅了几十个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包括现在失效当年有效的规定,可都没有对契纸性质、效力的明确规定;问了一些同行前辈,也无法确定。有的同志主张,既然双方证据都不太扎实,一方已经占有使用60来年了,原审判决归其所有,也算合情合理。但孔德雨认为,事关宅基地,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活,且事关诚信和公序良俗,不能简单处理。
“要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孔德雨又收集了几十篇涉及契纸的案例文章,查阅了十多篇相关学术论文,发现当年政府发给的契纸不仅具有买卖契约的功能,还具有权属证明能力。于是,他通过对证据采信、证明能力等事项逐一进行有针对性的论证,取得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再审法院的认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抗诉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占有使用人将宅基地返还给出借人一家。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孔德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以“求极致”专业能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孔德雨也先后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全国十佳);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业务能手;2019年广西青年五四奖章,“百年五四·广西青年榜样”;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南宁市2016-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同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人才库;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全区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近日他又被评为“双百政法英模”,在司法为民的路上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