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回函从抚州市检察院寄至1200公里外的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至此,历时6个多月,凝聚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晋城市检察院、抚州市检察院三级五方力量,通过跨省协作,堵塞了某寄递企业违规邮寄漏洞,并推动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走深走实。
2022年6月,晋城市检察院在审查梁某某、徐某某等7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时发现,该犯罪团伙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在江西省抚州市出租房内,假冒住建、质监、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伪造大量特种设备操作证,使用虚假身份和联系方式,通过当地某寄递企业,向四川、山西、福建、甘肃等20余省3万余名买证人员寄递,给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2022年8月,为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经由最高检、山西省检察院、江西省检察院,晋城市检察院将某寄递企业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抚州市检察院。
与此同时,晋城市检察院多次与邮政管理部门座谈,从两家省级寄递企业调取相关寄递信息:提取8部涉案手机电子数据220G,整理涉及某寄递企业违规寄递文字信息48条,夯实了涉案寄递企业违规证据。
抚州市检察院收到移送线索后,迅速成立办案组,审阅晋城市检察院移送的相关案卷材料,核查收集了被告人供述、快递凭证等相关证据。同时,对2019年至2022年10月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全市寄递安全方面的监管问题,决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寄递安全管理机制。
2022年12月,职能部门向抚州市检察院反馈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称已开展执法检查16次,下达责令整改书17份,立案4件,共处罚款2.8万元,并利用实名监管信息系统开展针对性督查,对问题较严重的2家企业进行了行政立案处罚。下一步,抚州市检察院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商讨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围绕寄递行业形成长效、规范、有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