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察官,我真是个法盲!如今我真的迫不及待要开始学习法律知识了!”在看守所,南城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对在押人员王某进行谈话,王某激动地讲述着自己“进来”的原因,称自己不知私藏枪支会触犯法律,表示今后将改过自新。
2009年4月,南城县检察院率先在县看守所设立全省首个“在押人员维权岗”,并将“4.16”活动作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固定下来。驻所检察室干警坚持每天巡视在押人员学习、生活、劳动“三大现场”,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浏览监控画面,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受理在押人员的控告、申诉和咨询并妥善处理、及时答复。近三年来,该院“在押人员维权岗”已先后为在押人员办实事60余件,协调解决申诉、控告案件10起,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件,查处被体罚殴打事件6件,纠正并返还不当扣押款物近8万元,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如,该院驻所检察室为在押人员奚某成功追回三万元“风险代理费”。
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损失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案件,以及在押人员身患严重疾病、悔罪表现较好的案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限的动态监督,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近三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43件。如,在押人员涂某突发急性头痛、腹痛,驻所检察人员当即和看守所民警一道将其送至县中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涂某系患有严重高血压、肝硬化疾病,后驻所检察室向办案单位建议,涂某被办理取保候审释放。
今年,南城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也是该院连续三届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殊荣。(图:姚卫东 文:何茶花 俞逢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