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检察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江西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11月18日上午,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智勇主持仪式并领誓。
宣誓仪式上,全体宣誓人员面对国旗,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宋智勇检察长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带领40余名新提拔任用、等级职级晋升以及新入职的检察人员,面向鲜艳的国旗,举起右拳,队伍整齐、声音洪亮,庄严宣誓、郑重承诺!
宣誓结束后,宋智勇检察长对全体宣誓人员提出要求,希望同志们把誓言时刻铭记于心,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严格遵守者、自觉运用者、坚定扞卫者。
要政治坚定,做对党忠诚的践行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磨砺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
要担当作为,做新时代出彩检察人。增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求极致的精神,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
要清廉守正,做党纪国法的敬畏者。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的观念,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宋智勇检察长强调,要以这次宣誓为新的起点,永远铭记使命,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承诺,以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的工作实绩,为检察事业发展再谋新篇,为加快推进抚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