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柴冬梅与同事检查服刑人员食品安全
②柴冬梅在阅卷
③柴冬梅向服刑人员解释减刑政策
“让每一起‘减假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重要环节的检察监督从不缺席。”这是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柴冬梅数年如一日的坚守。
在检察院与3所监狱之间来往奔波,带着3人小团队每周驱车400多公里、阅卷上百宗,监督范围覆盖数千名服刑人员……
从检20余年,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办理的2个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
日前,随着重庆市检察院向全市检察干警发出向柴冬梅学习的号召,她的办案故事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
“减刑标准要看得见、摸得着”
每一年,柴冬梅和同事们需要阅1000多宗“减假暂”案卷,如何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减假暂”问题?柴冬梅告诉记者,要炼就一双“火眼”。
今年3月,柴冬梅兼管的一所男子监狱对服刑人员雷亮(化名)启动减刑程序。案卷显示,他考核间隔期已过且积分达标,基本符合减刑条件。然而,柴冬梅留意到,雷亮在减刑考核期内表现并不好——打架3次,不服从管教扣分7次,严管(服刑人员严重违反监规,监狱采取的一种严格的管教措施)2次。狱内日常开销超过服刑人员平均水平,但对被害人的赔偿却不到判决的三分之一。
“这说明雷亮认罪悔罪意识差,且暴力倾向没有得到矫正,根据相关规定,不应减刑。”柴冬梅提出的监督意见很快得到采纳,法院裁定不予减刑。
驻狱这些年,柴冬梅对证据要求高、把关严出了名,她对计分考核排名靠前的服刑人员尤其关注。一名服刑人员经常有稿件发表,全年凭此加分很高,柴冬梅不仅逐篇核对原稿,还让其现场写稿一试身手。
“减刑标准要看得见、摸得着,一定得排除合理怀疑。”别看柴冬梅说话柔声细语,事事带着商量的口吻,但在原则问题上,那股寸步不让的劲儿,曾让不少人碰了“钉子”。
组织驻狱检察室审查案卷时,柴冬梅要求大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实体条件办理,凡是有问题的卷宗一律退回监狱补证。久而久之,不规范的“减假暂”送审材料少了,减刑要拿证据说话成为“惯例”。
5年来,柴冬梅和团队成员先后审查办理4666件“减假暂”案件,发现提请减刑不当案件46件,得到法院采纳46件,发现裁定不当2件,得到纠正2件。
推动减刑监督由“办事”向“办案”转变
1999年7月,柴冬梅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进入检察机关。随后开始在研究室、职侦局、公诉部门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2012年,柴冬梅过关斩将,一举夺得“全国监所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而且是笔试、法律文书、总成绩“三料冠军”。2016年,柴冬梅调任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副主任。
2019年7月,监狱巡回检察模式在全国推开,柴冬梅同时负责女子监狱、九龙监狱和长康监狱的派驻以及其他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从“长年派驻”到“驻巡结合”,改革之变给柴冬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3所监狱有数千名服刑人员,除了繁忙的阅卷任务,还要兼顾出入狱教育、查收检察信箱、约谈在押人员等日常职责。然而,柴冬梅的办案团队仅有4人。
人少、案多、面广、事繁。这都没有难倒柴冬梅。她迎难而上、大胆求变,靠一张“表”和一个“先”啃下了这块改革“硬骨头”。
“以往减刑监督是办事模式,因人因事而异,证据收集的范围、内容、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狱检双方大量重复劳动。”发现症结所在,柴冬梅反复摸索,创新推出“案件审查报告表”,串联起从减刑提请、评估、公示、裁决的一条龙监督流程,而且全程留痕、责任可溯,为减刑监督打上了鲜明的办案烙印。
然而到这里,问题才解决了一半。按照惯常做法,从监区提出减刑开始,案件要经监区全体会议、监区长办公会议、监区公示、监狱刑罚执行科审查等前期环节。直到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审议时,检察机关才能介入监督。
“短短一周的阅卷时间,检察官要全面了解时间跨度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案卷,以及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种种表现,这太滞后了!”在狱方支持下,柴冬梅打破常规,将检察机关介入监督时间提前。
“这就打足了‘提前量’,进一步实现源头监督。”重庆五分院副检察长李存国说,像雷亮不予减刑案的办理,正是得益于柴冬梅提前介入,有充分时间调查取证来“说不”。
在源头监督的倒逼下,原来很多检察官干的事儿,比如台账登记、分类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现在监狱干警在服刑人员一入狱就通过管理系统录入到位做好登记。一个“先”字,化被动为主动,从末端监督变成了源头监督,工作模式也从“办事”转变成了“办案”。
“回归社会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
“服刑人员不是减刑表上的冰冷数字,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有喜怒哀乐,有牵肠挂肚。”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13年,一线驻狱5年,柴冬梅接触过形形色色的服刑人员。而凭着一腔古道热肠,许多人的命运,也因柴冬梅而改变。
“我一家3口人入狱,两个孩子由身体不好的婆婆一人照顾,每月靠低保金度日,女儿马上就要小升初……”临近春节,服刑人员杨莉(化名)一直寝食难安。
入狱前,杨莉对被害人进行了全额赔偿。入狱后,她积极服刑改造,悔罪态度较好,多次获得改造奖励。反复核实杨莉的材料后,柴冬梅作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决定——向监狱建议对其启动假释程序。
“人要是跑了,谁来负责?”监狱领导有颇多顾虑。实践中,重减刑、轻假释的现象普遍存在。相比减刑而言,假释在刑罚执行中的适用率较低。“出了问题,我担责。”柴冬梅何尝不知道,一旦假释期间脱逃或者再犯罪,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但她没有丝毫犹豫。
最终,经法定程序,法院裁定准许杨莉假释。出狱当天,杨莉在走出大门的那一刻,转身向柴冬梅深鞠一躬。现在,杨莉在一家快捷酒店工作,大女儿念高二,小儿子念初中,一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
“惩罚不是目的,回归社会的大门永远是敞开的。”在柴冬梅看来,服刑人员的一诉一求连接着天理国法人情,驻狱检察官只有心底无私才能对得起检徽的那一抹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