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中,确定抚州市院获得“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董敏同志获得“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市院积极动员全体干警,共同推动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市检察干警要在全市精神文明的新起点上,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深入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绿色崛起、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抚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