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的满意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精神,广泛宣传刘莹同志先进事迹,在全市检察机关兴起学习宣传热潮,9月14日下午,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刘莹先进事迹动员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志祥主持,并通过视频方式开至各县(区)检察院。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衷建军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传达了全国表彰大会精神,省委、市委及最高检、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会见时讲话精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小明代表市院党组作动员讲话,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刘莹同志学习。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积极对标先进,形成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良好氛围;要像跳起来摘桃子一样高点定位,以求极致的精神向着走前列的目标努力;要以止于至善精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抚州、法治抚州上作示范、勇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