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你说:“一点小事,帮我个忙,银行卡给我用一用。”网友跟你说:“正规程序,有好处费,银行卡给我走下账。”亲戚跟你说:“赚外快吗?我来带你,银行卡给我办一张。”
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
这是什么工作?什么神秘“买卖”?
请注意!当你把银行卡交到他人手上时,即面临着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风险。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2年,资溪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34人。这些案件中,涉案人员犯罪方式多为提供或介绍他人提供手机卡、个人银行卡、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被犯罪团伙用于转移非法资金,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犯罪缘由可分为两点,一是贪便宜为金钱所诱;二是讲人情被关系所累。一些案件中,有的被告人当时只是单纯认为闲置的银行卡没有用,把银行卡卖了还可以赚钱,或是经不住朋友的软磨硬泡,讲“义气”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跑分”,却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银行卡、手机卡等是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重要工具,大家要清楚个人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等给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不要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更不要“助纣为虐”。